成立基金会的条件(成立基金会的流程)

erjian2023-0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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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法律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基金会是以公益为目的,那么是不可以成为保 证人 的。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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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一个乡镇公益性教育基金需要哪些条件?需要办哪些手续及法律依据?

设立一个乡镇公益性教育基金条件:成立基金会要先明确公益的特定目的、机构的章程、组织机构等,并配备有专职的从业人员。发起人要求有能力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的住址等。需要办理手续:公益基金会办理流程:申请;提交可行性报告;核名;提交初审材料;取得民政局文件;取得验资报告,等待民政局审核;通过取证。

法律分析

成立基金会要先明确公益的特定目的,机构的章程、组织机构等,并配备有专职的从业人员。发起人要求有能力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的住址等。发起人行为人有能力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建立一个非盈利组织或公益基金会,需要相关的手续的法律流程很多,主要程序如下: 建立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 地方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申请单位在确定满足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文件后需要向民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审核时间比较长,三个月到两年不等,具体要看当地的民政局要求、政策和办事效率以及成立什么类型的基金会。公益基金会办理流程:申请。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提交可行性报告。基金会不像公司,你想成立就可以成立。而是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等综合因素,撰写专业的可行性报告,分析成立该基金会以后的发展战略。核名。基金会的名称是有要求的,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以“基金会”字样结束。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等。提交初审材料。要提交章程草案、可行性报告、理事成员、监事成员、法人代表人的备案资料、办公地址等等,看情况是否勘查现场或约谈。取得民政局文件。核名通过,取得准予许可登记文件,进行打款验资。取得验资报告,等待民政局审核。民政局对资料进行最后的审核,准予登记的,发放《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通过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建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开设基金的要求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具体条件包括: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怎么注册

(一)基金会发起人向相应级别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民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通过了审查,同意基金会进行登记,民政部就会发下来《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三)在完成基金会的法人登记之后,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基金会的相关信息向管理机关备案。

基金会在进行登记的时候,根据覆盖范围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基金会的成立条件包括:

(一)基金会必须是为了达到特定的公益目的(这个目的可以明确的表述出来)而设立的

(二)对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对于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对于在民政部进行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能低于2000万人民币。以上所有提到的原始基金必须是到账的货币资金(证券、房产等不能充当原始资金)。

(三)基金会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同时基金会还要有和开展的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基金会有固定的地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基金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其他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共基金(可以向公众募集)和非公共基金(不能向公众募集)。根据募捐的地域范围,公募基金会可分为国家公募基金会和地方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为特定公益目的;全国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800万元,地方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400万元,非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200万元,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有制基金的原基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是账户的货币资金;有与其活动相适应的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有固定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经营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依次包括基金会名称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一词结尾。公开募集基金的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词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应当标明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也可以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报出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报出城市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名称,而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或者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拥有5至25名会员。设立私人财产的非公有制基金会,有密切关系的基金会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其他基金会,有近亲的人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基金会设监事,其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基金会的董事、其近亲属和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从基金会获得报酬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3;基金会未担任专职的监事、董事不得从基金会领取报酬;基金会的董事在个人利益与基金会的利益有关时,不得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基金会的董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进行任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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