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交给谁(大修基金交给谁 无锡)

erjian2023-02-2450

本文目录一览:

维修基金交到哪个部门?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契税交到哪个部门

这个没有特定,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先交,契税后交。实践中契税一般为开发商代收代缴,是批量缴纳,维修基金是自己去房管局缴纳。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由开发商代收。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当然,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办法。

买了房子,契税和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交到那里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买房的时候物业维修基金是交给哪个部门

房产局指定银行 不要交给开发商或个人中介机构

契税 与维修基金 都交给什么部门

契税交到税务部门。维修基金交到房管局。但是交的时候都在房管局办理。希望能帮到你

祝你生活愉快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 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契税交到哪个部门

契税是按照购房建筑面积来区分的:

一、首套房:

购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

购房建筑面积90-144平米之间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5%;

购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3%;

二、二套房:

契税为总房款的3%-5%。

三、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2%。

四、天然气和暖气的材料初装费依据你们当地的具体政策。

五、契税在当地地税局,维修基金交当地物业公司或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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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缴纳通知单最后给谁

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再转给物业。

1、维修基金只用在保修期满以后,对物业的公共部位、大家共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够用。具体的情况业主根据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在闲置期间,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不允许用在别的地方。

小区维修基金由谁在保管

许多业主好奇将维修基金交给物业后,这笔钱会交由谁保管,且对这笔资金的使用范围也不了解,那么小区维修基金由谁在保管呢?

小区维修基金由谁在保管

维修基金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大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1、机房部分:曳引机组、更换电动机定子、转子轴承;减速器轴承、蜗杆从动轴、限速安全系统:更换限速器、安全钳、涨紧轮、控制屏、更换主控板、励磁板、电源板选层器、整体更换、终端保护装置:更换上下极限、钢丝绳、钢丝绳涨紧装置。

2、井道部分: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超满载装置、安全钳、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导靴:整体更换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对重更换导靴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3、层楼指示器:各层灯具线路全部更换、高压柜更换各类柜体、仪表,修换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操纵机构、互感器熔断器、避雷器接地开关、手车及机械闭锁电器连锁、变压器更换冷却风扇、控制箱、柜体温度指示仪绝缘油,修换绕组、绝缘油枕、散热片。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开发商如果要求业主在交首付时把物业维修基金一并交齐,那么开发商必须交上提前收的这段时间的银行利息。

总结:小区维修基金由谁在保管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最终交给谁了?用途是什么?

分类: 生活 购房置业

问题描述:

12月1日的《齐鲁晚报》A6版《住宅维修基金开发商不得代收》一文中说“总房价3%的住宅维修基金将由购房者自行到银行缴存,开发商将不再代收住宅维修基金。房管部门还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有缴纳了住宅维修基金的产权可以申请并领取房产证。”

我不明白了,这维修基金到底交给谁了?这“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可以用?怎么使用?

解析:

简单理解:交给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由他代管并监管,那么账户还是你们业主的物业公司,当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损坏需要维修了 就开始使用这笔钱了,怎么用请看下面详细介绍(各各城市与以下条款基本相似):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执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

第五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帐户存储。管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

3.产权人分户清册;

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

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开户手续时,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 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七条 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 *** 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

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

第八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房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一幢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开发企业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

第九条 如一幢楼房的维修基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10%时,管委会应提议续筹。续筹标准及办法由管委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续筹基金汇总后应及时交存到代管单位,计入管委会帐户和产权人明细户。

利用产权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应存入维修基金专户,分摊后计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人明细户,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

第十条 管委会合并、分立或撤消时,应凭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证明及产权人明细户清单,到代管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或撤消管委会帐户手续。

产权人变更时,维修基金产权应同时变更。原产权人或变更后的产权人应持转让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到管委会登记变更,并由管委会到代管单位办理产权人明细户更名手续。维修基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的帐面余额进行结算。

产权人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灭失的,可办理销户手续。经管委会出具证明后,到代管单位按维修基金明细户帐面余额提取。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个人累计交纳的比例分别退还。

第十一条 代管单位应建立本物业区域内的维修基金查询制度,接受产权人对其维修基金明细户的查询。

管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包括:(1)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2)维修基金总帐余额;(3)维修基金明细帐余额。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闲置时,经产权人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员会可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产权人应补建维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具体补建办法另行制定。产权人已交纳的房屋大、中修费(扣除已用于维修费用),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应纳入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计入各产权人明细帐。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

附件二:管委会开户申请表(略)

附件三: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略)

附件一: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

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

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买的房子抵押给别人了,大修基金由谁来交

业主交。根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大修基金有业主缴纳,大修基金可以交给房管局代管,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房管局可以将维修资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大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需要将大修基金是交给开发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大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它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如果说是让开发商代交的,那么开发商需在收到维修基金的一个月内,将钱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根据法律规定,若是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是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房手续,购房者也就无法交房了。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若要使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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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基金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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