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设立(基金的设立必须经过批准)

erjian2023-0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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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自己的基金

1. 前期准备:成立基金之前需要选定法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该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的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工作地点,并且基金筹募的发起人或组织,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百分之一的自有资金;

2. 明确分工:等到第一步中的准备工作都做完以后,基金负责人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明确分工。确定面向群体,拟定投资协议;

3. 寻找目标群体,开始进行基金募集,等到募集的资金达到之前拟定计划的百分之七十的时候,募集发起人就可以去工商局进行注册;

4. 资金募集成功,并且注册成功之后,基金发起人就可以举行基金股东会了,在会上,需要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

5. 选定基金资金托管的银行,与银行签署托管协议。

另外,如果基金募集不成立,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且需要将已募集资金按照银行期活期存款利息一同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想成立一支基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7月15日,私募基金募集办法、信披办法、合同指引开始施行。本文简要提示新规后,私募基金募集的操作步骤与所需的主要文件。

成立私募基金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扩展资料:

按募集办法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六个程序,即: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基金风险揭示;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五)投资冷静期;

(六)回访确认。

按操作步骤来看,可以分为九个步骤:

(一)品牌宣传;

(二)特定对象确定;

(三)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四)推介私募基金;

(五)基金风险揭示;

(六)合格投资者确认;

(七)签署基金合同;

(八)投资冷静期;

(九)回访确认。

参考资料:注册私募基金要求_百度百科

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基金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其他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共基金(可以向公众募集)和非公共基金(不能向公众募集)。根据募捐的地域范围,公募基金会可分为国家公募基金会和地方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为特定公益目的;全国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800万元,地方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400万元,非公共基金原款不少于200万元,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有制基金的原基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是账户的货币资金;有与其活动相适应的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有固定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经营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依次包括基金会名称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一词结尾。公开募集基金的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词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应当标明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也可以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报出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报出城市名称;非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名称,而公开发行基金的名称或者名称不得使用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名称。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拥有5至25名会员。设立私人财产的非公有制基金会,有密切关系的基金会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其他基金会,有近亲的人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基金会设监事,其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基金会的董事、其近亲属和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从基金会获得报酬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3;基金会未担任专职的监事、董事不得从基金会领取报酬;基金会的董事在个人利益与基金会的利益有关时,不得参与有关事项的决策;基金会的董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进行任何交易。

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依据是什么?

我国基金事业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而基金的设立又是基金运作的第一步,因此,为了保证基金成立后能够规范正常地管理、运作,需要严把基金设立关,实行严格的“核准制”。

1.基金设立的程序

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

(1)确定基金性质。按组织形态不同,基金有公司型和契约型之分;按基金券可否赎回,又可分为开放型和封闭型两种,基金发起人首先应对此进行选择。

(2)选择共同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制定各项申报文件。根据有关对基金发起人资格的规定慎重选择共同发起人,签订“合作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协议书”,选择基金保管人,制定各种文件,规定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的责、权、利关系。

(3)向主管机关提交规定的报批文件。同时,积极进行人员培训工作,为基金成立做好各种准备。

(4)发表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基金券。一旦招募的资金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数额或百分比,基金即告成立,否则,基金发起便告失败。

2.申请设立基金应提交的文件和内容_荨吨と蹲驶鸸芾碓菪邪旆ā芳捌涫凳┫冈颍鸱⑵鹑嗽谏昵肷枇⒒鹗庇Φ毕蛑ぜ嗷崽峁┑奈募校

(1)申请报告_饕谌莅ǎ夯鹈啤⒛馍昵肷枇⒒鸬谋匾院涂尚行浴⒒鹄嘈汀⒒鸸婺!⒋嫘奔洌⑿屑鄹瘛⒎⑿卸韵蟆⒒鸬慕灰谆蛏旯汉褪昊匕才拧⒛馕械耐泄苋撕凸芾砣艘约爸匾⑵鹑饲┳帧⒏钦隆_

(2)发起人情况_ǚ⑵鹑说幕厩榭觥⒎ㄈ俗矢裼胍滴褡矢裰っ魑募_

(3)发起人协议_饕谌莅ǎ耗馍枇⒒鹈啤⒗嘈汀⒐婺!⒛技绞胶痛嫘奔洌换鸱⑵鹑说娜ɡ鸵逦瘢⒕咛逅得骰鹞闯闪⑹备鞣⑵鹑说脑鹑巍⒁逦瘢环⑵鹑巳瞎夯鸬ノ坏某鲎史绞健⑵谙抟约笆状稳瞎汉驮诖嫘诩涑钟械幕鸬ノ环荻睿荒馄溉蔚幕鹜泄苋撕突鸸芾砣耍环⑵鹑硕灾饕⑵鹑说氖谌ǖ龋

(4)基金契约与托管协议

(5)招募说明书

(6)发起人财务报告_ㄖ饕⑵鹑司哂写邮轮と喙匾滴褡矢竦幕峒剖κ挛袼捌渥⒉峄峒剖ι蠹频3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其他发起人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

(7)法律意见书_哂写邮轮と_梢滴褡矢竦穆墒κ挛袼捌渎墒Χ苑⑵鹑俗矢瘛⒎⑵鹑诵椤⒒鹌踉肌⑼泄苄椤⒄心妓得魇椤⒒鸸芾砉菊鲁獭⒛馕蔚幕鹜泄苋撕凸芾砣说淖矢瘢敬畏⑿械氖抵侍跫⒎⑵鹑说闹匾莆褡纯龅任侍獬鼍叻_梢饧_

(8)募集方案_ɑ鸱⑿谢厩榭黾胺⑿泄妗_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时,除应报送上述材料外,基金管理人还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开放式基金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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